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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 番外一3

150 番外一3 (第2/2页)

两人大快朵颐,一碟兔肉很快被瓜分得干干净净。简禾用手帕擦了擦泛着油光的嘴唇,好奇道:“对了,这兔子是哪来的?”
  
  “它嘛,是我早上在山涧溜达时抓到的。河里面还有很多大白鱼呢。”
  
  天岂山的鸟禽小兽都爱避着人,往往只在偏僻且陡峭的地方出没。简禾讶然:“我听说它们都藏在很深的地方,挺难找的。”
  
  贺熠满不在乎地道:“可能吧。反正难不倒我。”
  
  简禾笑了笑:“那就好。”
  
  好的不灵坏的灵,今天才说完,第二天就出事了。估计是脆皮兔肉吃得太欢,翌日,简禾的喉咙就隐隐干痛,立刻警惕了起来——她有个定律,轻易不生病,一旦病了,就好得比寻常人慢,还是未雨绸缪、赶紧去抓两剂药吃吧。
  
  贺熠一大早就不见人了,简禾没有多加注意。直到天快黑了,从山下药铺回来时,屋里还是黑漆漆的,一个人也没有。简禾纳闷地放下了药包,出门去找,兜兜转转,才在山涧的一个泥坑里,见到了满身泥的贺熠。
  
  这个泥坑足有一个成年人的身高那么深,而且边缘都是滑腻湿润的泥土,若是没人在上面拉,根本就爬不上来,每踩一脚就往下滑一步。好在,坑底挺柔软,摔伤倒是没摔伤,就是扭到了一条腿。
  
  贺熠倍感丢脸,又如临大敌,已经做好了被她数落时反击的准备。但简禾并没有说类似于“早让你听我的话”那样的马后炮,只是把剑伸了下去,让他抓着剑柄爬上来。
  
  来到地面,两人都出了一身汗。
  
  简禾擦了把汗,随口道:“唉,要是你学过仙功,就不用在底下困那么久了。”
  
  贺熠眼底微微一闪:“是吗。”
  
  光线昏暗,他的扭伤也细看不得,而且天快完全暗下去了,到时候山路更不好走。事不宜迟,简禾咬牙,使出了吃奶的力气,竟真的化不可能为可能,将贺熠背离了地面——当然,他完好的一条腿还拖在了地上借力。
  
  最费劲的就是“起动”的那一瞬,之后反而觉得没那么吃力了。
  
  山路寂静。贺熠趴在她背上,懒洋洋道:“小禾姐姐,你不行就说,我担心你回去后闪到腰。”
  
  简禾啐道:“你才闪到腰呢!我辛辛苦苦……背你……你都不会说句好听的话,夸夸我……呼。”
  
  贺熠嘟囔:“这叫背吗,明明就是拖吧。”
  
  “就你话多!”
  
  贺熠拖长了已经有点沙沙的嗓音,有气无力地道:“好吧,我就夸你几句吧。小禾姐姐威武强壮,小禾姐姐力大无穷,小禾姐姐气势雄壮……”
  
  “……”简禾被他气得发笑,快托不住了:“停!你故意的吧?行了,你别说话了……不然,人家听见还以为你……号丧……呢!”
  
  贺熠道: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”
  
  “还笑,你不疼吗?”简禾哼道:“不过,说真的,你就庆幸你还小吧,如果再长高点,我绝对不管你,就让你自己爬回去。”
  
  贺熠嗤笑一声:“小禾姐姐,你错啦,不是‘如果’,是‘一定’,我很快就会长得比你高了,走着瞧。”
  
  简禾琢磨了一下,竟然觉得有点遗憾——她这几个月揉贺熠的头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,等他长大了,她把手伸到最高,还够得着贺熠的头顶吗?
  
  应该够不着了吧……唉,有点可惜啊。
  
  这么一折腾,第二天简禾果真倒下了,连药都是贺熠去熬的。每次送药上来,他都会在碗底压一颗糖。
  
  他怕苦,就理所当然也认为简禾跟他一样,没有糖就喝不下药。或许他还没有发现,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学着笨拙地对一个人好。虽说不太熟练,但他还是大方地给予了他认为最好的东西。
  
  病好以后,贺熠主动缠着简禾,让她教他仙功。
  
  寻常的世家孩子都是五六岁就开始筑基了,十一二岁才开始学,说实话,偏晚了。不过,这种事也很看重天赋和资质,启蒙的早晚并非决定项。有些人修了半辈子的道才摸到一些门道,灵力还没有一个才入仙门两三年的年轻人纯净。
  
  简禾的娘亲倒是有点本事,却没有手把手地教她所有,简禾也不敢担保她能教给贺熠多少东西,他又能领悟多少。不过,修仙也会同时锻炼心性,收敛他放纵的野气,这对贺熠无疑是百利而无一害的。
  
  出乎她的意料,贺熠的消化速度十分惊人,而且,大概是拜过去那几年的流浪日子所赐,他虽然师承简禾,却不拘泥于此,而是在这基础上,通读书篇,自行糅杂了各门的招式,剑式极为刁钻恶劣,既无固定的章法,也无必行的招数,不讲究风度,只求以最少的功夫、攻击敌手最脆弱的地方,透漏着说不尽的毒辣与流氓气。
  
  虽说这样的剑法不会被尚君子之风的仙门百家所推崇,但无可否认,它在实战中是制敌的最佳路子。
  
  简禾曾经尝试过纠正他,然而,作战的风格并非自己决定的,而往往与个人性情有关,长年累月,慢慢长成。既已形成,难以改变。后来她也就放弃了,只要不是做坏事,那么,练怎样的剑法,又有何区别呢?
  
  弹指四年过去,贺熠十五岁,已经出落为了青涩而俊俏的少年郎,眉心的红痕越发明艳。在山野中走过,总会惹得大姑娘小姑娘脸颊飞红,频频偷看。
  
  每一年,贺熠的生辰都是在山下过的。世间有很多种庆祝诞辰的方式,贺熠则要吃一碗新鲜滚烫的长寿面才心满意足,每年如此,雷打不动。今年的生辰有些特别,吃完面后,简禾送了一把剑给他。
  
  有了属于自己的剑,意味着他以后可以跟着简禾一起去收魍魉了。
  
  天岂山方圆数十里,皆是荒僻山林,亦是魍魉作怪较多的地方。当然,吃人肉扒人皮、穷凶恶极的魍魉十分少见,更常见的是那种在太阳下山后,在山间游荡的魍魉。它们潜伏在黑暗里,伺机吸取夜归者的阳气,摄其心魂。若是时运太低,还会被它们跟到家里。一旦如此,轻则小病一场,家宅不宁,小孩啼哭不停,重则痴呆失魂,长睡不醒。
  
  村民什么都不懂,自然十分害怕。但其实在懂得仙功的人看来,这些不过是魍魉中的小喽啰,收复是轻而易举的事。这样的境况,简直是为有一技之长的简禾量身定做的。过去的几年,隔三差五地替村民们收复魍魉,简禾几乎被人当成了活神仙。
  
  村民想要重酬她,她都是谢绝,取而代之,只要生活的必需品,比如衣服、山里打回来的兽肉等等,故而过去几年,从未为生计发过愁。有时候,除祟的地方离他们家有点远,简禾会出门三四天,留下贺熠在家看门。
  
  每次被扔下,虽然山还是那个山,屋还是那个屋,但贺熠都觉得无聊顶透,提不起劲儿来。以后终于再也不会被落下了。
  
  贺熠舔舔唇,拔剑出鞘,寒光四溢,是把难得一见的好剑。简禾道:“对了,这把剑还没有刻字,你有没有想要的剑名?”
  
  贺熠用指节轻轻敲了敲剑身,忽然道:“……弃仙。”
  
  简禾扬眉:“什么?”
  
  贺熠扭头,冲她甜丝丝地勾唇一笑:“我想好啦,它就叫弃仙好了。”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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